記者洪偵源/台北報導

針對國內媒體報導,經典賽台灣就算拿到冠軍,也無國光獎金可領,對此體育署回應,棒協只要盡快送件申請,會以特案處理審核。

現行「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」中,並未列入經典賽部份,當時2年一度的世界盃仍存在,且獎勵辦法只能擇一最高等級賽事申請獎勵,因此當初以世界盃做為申請獎勵項目。

不過後來世界盃停辦,獎勵辦法也未修改,目前在國光獎金獎勵範圍內的棒球賽事,亞運與亞錦賽,所以若依法辦理,經典賽確實沒有國光獎金的資格。

對此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今天(7日)回應:「體育署會站在對球員有利的角度來思考,因為現在準備進行八強,比賽還沒結束,希望棒協趕快提出獎勵辦法,體育署會做特案處理。」

副署長彭臺臨表示,體育署正在修改國光獎金獎勵辦法,也正在思考,經典賽是否比照世界盃等級獎勵;那本屆經典賽是否來不及列入辦法,彭台臨表示未必盡然,且棒協盡快送件,就以特案處理。

依據現行獎勵辦法,經典賽若比照世界盃,屬二等三級國光獎金,冠軍可領新台幣90萬、亞軍60萬、季軍30萬,經典賽本身部份,晉級八強已經可領60萬美元,依大聯盟規定,一半獎金要用作推廣棒球預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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